“三链”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星”画卷
“三链”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星”画卷
“三链”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星”画卷◎星沙时报全媒体(méitǐ)记者 刘萍 通讯员 范学文 吴婷
清晨,雾气初散,捞刀河面跃动着细碎的金光,白鹭掠过泛起涟漪(liányī)的水面(shuǐmiàn),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
这一幕“鱼跃(yúyuè)江面、沙鸟翱翔”的动人瞬间(shùnjiān),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体现,是长沙县全民(quánmín)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
近年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以科技赋能监管、以共治凝聚合力、以修复重建生态,创新构建“巡查链(liàn)、共治链、修复链”协同(xiétóng)机制,全力守护好水清(hǎoshuǐqīng)鱼跃的生态画卷。
织密执法网络 构造“全域巡查链(liàn)”
“捞刀河星沙(xīngshā)段疑似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shèbèi)进行垂钓,请立即核实!”5月24日清晨7点,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队员(duìyuán)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15分钟后,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当场查获村民肖某的非法(fēifǎ)设备与2.1kg渔获物。
科技赋能、迅速响应。这次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的(de)背后,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创新打造的“视频监控+无人机巡飞(xúnfēi)+人工巡查+渔政(yúzhèng)船巡航”四位一体执法体系。
依托渔政船不定期巡航机制、县镇两级(liǎngjí)无人机(wúrénjī)巡飞系统、县视频超融合“智慧渔政”平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浏阳河、麻林河(málínhé)、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shíxíng)水陆空全方位立体监管和预警。
为保障预警信息(xìnxī)能够被及时处理,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全天候(quántiānhòu)值班值守制度(zhìdù)。网格执法队员(duìyuán)们24小时在线,对捞刀河、浏阳河、麻林河(málínhé)、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周边实现全时段、全流域执法。一旦收到预警信息,网格队员确保5分钟响应,30分钟内现场处置。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zhífǎ)局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累计(lěijì)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劝导并规范违规垂钓人员(rényuán)72人次,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等相关违法行为。
强化协同合作(hézuò) 打造“全员共治链”
“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是开展(kāizhǎn)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的,一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nóngcūn)局在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biān)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据执法队员介绍,今年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同时协同镇街构建“网格长+护渔员+执法队员”三级管理(guǎnlǐ)体系,划分18个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quán)覆盖,定期对现有水上闲置、无人(wúrén)管理、所有人不明的船舶(chuánbó)进行排查,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网具及时清理,共查获电鱼工具16套,地笼132个、拦河网10张,钓鱼竿41根,“三无(sānwú)”船舶7艘。目前(mùqián),这些渔具均被集中销毁(xiāohuǐ)。
与此同时,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力量,根据《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yǒujiǎng)举报制度》,明确(míngquè)举报奖励(jiǎnglì)标准,形成群防群治格局,并充分依托群众举报、志愿者及反电联盟(liánméng)互动协作,精准分析非法捕捞等(děng)高发区域,作案规律特点,精准定位,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一人(yīrén)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50次,清理违规网具83件,清理三无(sānwú)船舶3艘,有效消除了非法(fēifǎ)捕捞风险隐患,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水面(shuǐmiàn)无捕捞、水中无网具、岸边无渔船”。
推动(tuīdòng)损害赔偿 筑牢“生态修复链”
“我们(wǒmen)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huìyì)。”黄花综合(zōnghé)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个月前,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捞刀河段发现村民毛某使用地笼捕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duì)毛某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bìng)组织赔偿磋商,确定赔偿金额、履行(lǚxíng)方式和履行时间(shíjiān)。
谁(shuí)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近年来,长沙县先试先行,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zhìdù)改革工作。
利用综合执法(zōnghézhífǎ)的优势,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权限(quánxiàn)范围内推动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péicháng)案件“双(shuāng)立案”“双调查”“双办理”,并积极探索开展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模式,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补偿修复渔业资源(yúyèzīyuán),促进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截至目前,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gòng)办理涉(shè)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起,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5万元,在(zài)捞刀河、浏阳河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42.4万尾,全力修复水域生态。
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到凝聚多方治理合力,再到有序推动生态修复(xiūfù),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从严打击非法(fēifǎ)捕捞等违法行为,让(ràng)这一江碧水重焕生机与(yǔ)活力。
◎星沙时报全媒体(méitǐ)记者 刘萍 通讯员 范学文 吴婷
清晨,雾气初散,捞刀河面跃动着细碎的金光,白鹭掠过泛起涟漪(liányī)的水面(shuǐmiàn),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
这一幕“鱼跃(yúyuè)江面、沙鸟翱翔”的动人瞬间(shùnjiān),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体现,是长沙县全民(quánmín)共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
近年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以科技赋能监管、以共治凝聚合力、以修复重建生态,创新构建“巡查链(liàn)、共治链、修复链”协同(xiétóng)机制,全力守护好水清(hǎoshuǐqīng)鱼跃的生态画卷。
织密执法网络 构造“全域巡查链(liàn)”
“捞刀河星沙(xīngshā)段疑似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shèbèi)进行垂钓,请立即核实!”5月24日清晨7点,星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队员(duìyuán)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15分钟后,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当场查获村民肖某的非法(fēifǎ)设备与2.1kg渔获物。
科技赋能、迅速响应。这次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的(de)背后,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创新打造的“视频监控+无人机巡飞(xúnfēi)+人工巡查+渔政(yúzhèng)船巡航”四位一体执法体系。
依托渔政船不定期巡航机制、县镇两级(liǎngjí)无人机(wúrénjī)巡飞系统、县视频超融合“智慧渔政”平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全县捞刀河、浏阳河、麻林河(málínhé)、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shíxíng)水陆空全方位立体监管和预警。
为保障预警信息(xìnxī)能够被及时处理,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全天候(quántiānhòu)值班值守制度(zhìdù)。网格执法队员(duìyuán)们24小时在线,对捞刀河、浏阳河、麻林河(málínhé)、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周边实现全时段、全流域执法。一旦收到预警信息,网格队员确保5分钟响应,30分钟内现场处置。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zhífǎ)局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累计(lěijì)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劝导并规范违规垂钓人员(rényuán)72人次,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等相关违法行为。
强化协同合作(hézuò) 打造“全员共治链”
“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是开展(kāizhǎn)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的,一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获的。”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nóngcūn)局在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biān)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据执法队员介绍,今年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同时协同镇街构建“网格长+护渔员+执法队员”三级管理(guǎnlǐ)体系,划分18个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quán)覆盖,定期对现有水上闲置、无人(wúrén)管理、所有人不明的船舶(chuánbó)进行排查,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网具及时清理,共查获电鱼工具16套,地笼132个、拦河网10张,钓鱼竿41根,“三无(sānwú)”船舶7艘。目前(mùqián),这些渔具均被集中销毁(xiāohuǐ)。
与此同时,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力量,根据《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yǒujiǎng)举报制度》,明确(míngquè)举报奖励(jiǎnglì)标准,形成群防群治格局,并充分依托群众举报、志愿者及反电联盟(liánméng)互动协作,精准分析非法捕捞等(děng)高发区域,作案规律特点,精准定位,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一人(yīrén)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今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打击行动50次,清理违规网具83件,清理三无(sānwú)船舶3艘,有效消除了非法(fēifǎ)捕捞风险隐患,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水面(shuǐmiàn)无捕捞、水中无网具、岸边无渔船”。
推动(tuīdòng)损害赔偿 筑牢“生态修复链”
“我们(wǒmen)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huìyì)。”黄花综合(zōnghé)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个月前,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捞刀河段发现村民毛某使用地笼捕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duì)毛某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bìng)组织赔偿磋商,确定赔偿金额、履行(lǚxíng)方式和履行时间(shíjiān)。
谁(shuí)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近年来,长沙县先试先行,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zhìdù)改革工作。
利用综合执法(zōnghézhífǎ)的优势,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权限(quánxiàn)范围内推动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与生态损害赔偿(péicháng)案件“双(shuāng)立案”“双调查”“双办理”,并积极探索开展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模式,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补偿修复渔业资源(yúyèzīyuán),促进水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截至目前,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gòng)办理涉(shè)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起,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5万元,在(zài)捞刀河、浏阳河等水域增殖放流鱼苗142.4万尾,全力修复水域生态。
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到凝聚多方治理合力,再到有序推动生态修复(xiūfù),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从严打击非法(fēifǎ)捕捞等违法行为,让(ràng)这一江碧水重焕生机与(yǔ)活力。



相关推荐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快抢沙发吧~
你 发表评论:
欢迎